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,过年的气氛也日益浓厚。春节期间,燃放烟花爆竹、点放孔明灯、堆燃旺火是许多人记忆里过节的模样,觉得喜庆又增加气氛。但是大量燃放烟花爆竹、点放孔明灯、堆燃旺火不仅会产生大量垃圾和噪音,还会使空气中的颗粒物(PM2.5、PM10)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浓度急剧上升,加剧雾霾天气,损害人们的身体健康。还会增加安全隐患,每年发生伤亡的事例数不胜数,引发的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。燃放后的炮皮、碎屑、灰烬影响市容环境卫生,增加环卫工人的工作量。

为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、点放孔明灯、堆燃旺火的管理,防治大气污染,预防火灾、爆炸事故的发生,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《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、点放孔明灯、堆燃旺火的决定》,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。

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倡导广大市民告别烟花爆竹、旺火、孔明灯,尽量采用电子爆竹、喜庆音乐、鲜花等安全、环保、低碳的方式欢度佳节,努力营造环境优美、空气清新、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,用实际行动守护青城的碧水蓝天,共建生态文明城市。广大市民可以利用微信、微博、手机短信、QQ、各类短视频等新兴传播方式作为平台,传递新年祝福。

近年来,我市频繁出现污染天气,加强烟花爆竹、旺火等的禁燃禁放措施是大势所趋,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号召,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、点放孔明灯、堆燃旺火的规定,以实际行动保卫青城的蓝天白云,以最绿色文明的打开方式来迎接新春佳节的到来。

【来源:新城区人民政府】